10月10日,如皋法院磨头法庭签发了该庭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2007年,徐红与朱心两人登记结婚。爱情的甜蜜抵不过婚姻现实的残酷。自今年5月以来,两人多次因家庭矛盾发生纠纷并报警处理。
8月2日,两人再次因为一件琐事发生争执,愤怒之下的朱心将徐红及其母亲打伤。磨头派出所根据《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给予朱心告诫,严禁其对家庭成员使用家庭暴力。然后,婚姻走到尽头的两人,再也没有了包容和忍让,争执又多次发生。
10月8日,逼于无奈的徐红向磨头法庭申请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朱心对其及家人实施家庭暴力。
法院审查后认为,徐红与朱心因家庭矛盾关系恶化,朱心已出现暴力倾向,徐红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故对徐红要求禁止朱心实施家庭暴力的要求予以支持。
磨头法庭于10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朱心当庭表示不会再对徐红及其家人实施家庭暴力;法庭同时向朱心所在社区及派出所及时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将保护徐红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陈璇 贾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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