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推进创新30条 向用人主体放权 为人才创业松绑

  省人社厅近日制定出台30条具体举措,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构建有利于引进集聚人才、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

  30条具体措施中,首先瞄准限制人才发展的种种行政性"笼头"发力,为用人主体"放权松绑":比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可自主设岗、工资可自主分配,并要求向一线科研人员倾斜。   

  其次《细则》明确,要清除人才创新创业的障碍:探索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理减少一批准入类职业资格,并扩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适用范围,降低创业门槛。

  《细则》还要求创新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研究建立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建立评审绿色通道;整合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实现来华外国专家一人一码,减少重复审批;并利用2-3年时间,向设区市、大型科研院所逐步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充分调动用人单位和人才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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