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上午九时开庭,因被告吴某迟迟未到庭,此庭一开始就有些“不顺”。
如皋市人民法院刑庭李燕杰法官联系上吴某后了解到,吴某近期胃部不适,消化系统发生病变,已持续几日未进食,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本着司法为民的精神,为充分保障被告诉权,李法官与检察官协商后就决定把这个庭放到医院去开。
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经与医院负责人员沟通,开庭地点就定在医院的警务室。法庭工作人员利用警务室现成的桌椅,布置出了一个简易而不失庄严、拥挤但功能“齐全”的法庭。
李法官一行人先来到吴某病房探望,向主治医生了解了其身体状况,吴某表示自己身体不好,但是自己做错了事情就要去承担,愿意坚持开庭。
上午10时,庭审开始。这场特殊的刑事庭审,就在如皋市人民医院警卫室悄然进行着。李法官一丝不苟的按照诉讼程序主持了庭审活动,书记员凝神记录,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吴某做了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考虑到吴某身体状态,李法官将他送回病房,劝他好好养病,法庭会依法作出一个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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