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报讯 “上班时间已到,现在开始记录进院车辆车号、人员名单,通报时明确到人!”
“等待安检的人员务必保持一米安全距离,注意维护好现场秩序!”
“法庭的安检工作一定要到位,身份证、健康码、体温测量一个不能少,安保责任重大!”
“审判场所、收发的相关材料等,一定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杀菌消毒!”
……
1月28日上午,如皋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顾雪红,市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周标带队督查时,对相关工作人员提出具体要求。
督查组依次督查了院机关传达室、安检室、立案大厅、庭审室以及石庄法庭、磨头法庭,重点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审判执行工作秩序、安检工作等进行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这样的督察实实在在,不走过场!”第一次参加法院内部督察工作的周标组长如是评价。
2020年以来,如皋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修订《督察工作暂行办法》,将审务督察、作风巡查、队伍督察、司法安全和环境卫生等有效整合,把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长期监督有机结合,并注重督察结果的运用,将督察结果纳入部门和个人的年度考核评价机制。审务督察工作扎实开展,也促进了法院干警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通讯员:陈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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