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抓春运安全 严查“厂企通勤车”

新如皋报讯    2月9日早上6点多,如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的十名执法人员已赶往如皋市长江镇,在如港路与沿江路附近对“厂企通勤车”实施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多辆“厂企通勤车”涉嫌无证营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执法大队现场立即对涉嫌无证营运车辆实施登记保存,并将继续对涉嫌违规车辆及企业展开进行进一步调查。

目前,如皋市存在相当数量的经营主体利用其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或租赁的车辆与厂企单位签订车辆租赁协议并提供驾驶劳务,此类“厂企通勤车”市场需求旺盛。根据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交通运输部相关释义,服务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通勤车应当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证》。未取得相应证件从事商业性质的厂企通勤服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为全力保障“一年小灶”圆满收官,吸取重大事故教训,保障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如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全市交通运输领域2021年春运工作会议”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将在春节前后严厉打击此类不合格车辆,确保如皋市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通讯员:李琦  赵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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