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月起,我市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即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再整合人社部门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部门的统计登记证,向申请人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余四证不再另行发放。记者昨从市工商局获悉,截至10月10日,3个工作日内全市已发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2户。
此次“五证合一”登记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对于企业新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换发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直接核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对于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需要重新申办“五证合一”,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保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同时,改革后,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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