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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驾车完成单位指定工作,发生事故单位是否担责?-雉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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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驾车完成单位指定工作,发生事故单位是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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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如皋报讯  被告祁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张某某)与朱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前部相碰撞,致祁某某、朱某某、张某某受伤,两车损坏。后如皋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祁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十二周岁以上人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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