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消息: 国庆期间,如东警方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倪某,被南京公安局在高速路卡口抓获,并被如东警方带回处理。目前,犯罪嫌疑人倪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如东警方刑事拘留。
倪某,男,36岁,如皋人,自2009年开始倪某就在如皋地区及周边多次盗窃。倪某先天智力残疾障碍,但经专业司法鉴定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因此也被警方多次处理。
倪某从今年9月份开始盗窃,手段非常原始简单,偷商店就是找开着门而没有人看管的,进入店内后看到香烟、现金就直接拿走;偷电瓶车就是寻找插着钥匙的电瓶车直接发动骑走,之后多数被其直接抛弃路边,少数以一百元、两百元卖给路人。
在审讯过程中,倪某交代,9月28日下午,曾在如东县掘港镇的一家商店盗窃,窃取了一只装有9000余元现金的钱包。同时倪某还交代了自己在如皋市、海安县多次入室盗窃和偷盗十余辆电瓶车的犯罪事实。
问起到底偷了几次,倪某仔细思索后回答“电瓶车起码偷了十五辆…到人家家里和路边的店里也偷了好几次……太多了,我怎么可能记得清……”。在接触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倪某竟然不识数,其将盗窃赃款用掉了1000余元,却交代称自己花掉了10000余元,民警将在倪某身上扣押的剩下的7000余元赃款出示给其看,倪某眨眨眼问民警道:“那我是花了一万还是一千?”
尽管倪某的智力存在缺陷,和其交流非常困难,但侦查员经过耐心询问、梳理,已经初步核实了在如皋、海安的数起入室盗窃案件和电瓶车被盗案件也是倪某所为。
民警耐心并反复的对倪某进行教育,其开始的“没关系,反正我认坐牢的”也渐渐转变成“我知道错了,以后不再偷了。”倪某智力有缺陷,警方希望倪某可以有所改善,经鉴定倪某也要为这些盗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爱财是人的本性使然,但必须遵循“道”,这个“道”应该是仁义之道,就是合法之道,只有通过合法之道得来的钱财才心安理得、理所当然。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钱财,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新世纪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争当社会主义“四有”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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