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盐都法院被指定为全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法院。集中管辖开展以来,盐都法院行政庭遵循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相分离原则,在审判管理制度上进行革新,围绕解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问题,不断探索“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机制。
在近日审理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中,我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大胆为裁判文书“瘦身”,发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以来的首份行政案件“表格式”判决书。
这份判决书将原本繁琐的判决书简化为条目表格的式样,案件核心内容一目了然,既节省了法官撰写文书的时间,又提高了审判效率。(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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