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环宇
眼下正值秋收季节,水稻、黄豆、花生等秋熟作物收割后,必须经过晾晒后才能放进仓库。很多农民苦于没有晾晒场地,只好将粮食摊在公路上晾晒。这不仅影响交通,而且对过往的行人以及农民自己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危害。
日前,笔者回老家时,看到一条3米多宽的水泥路上摊晒的粮食连绵不断,有的农民为了将粮食与过往车辆隔开,还在粮食旁边放置树枝、石块、酒瓶等障碍物。有人一边晒粮一边来回走动,有人还坐在粮食边休息,而过往车辆就在身旁穿行,非常危险。
其实有关马路晒场的问题年年呼吁,但仍有部分农民不听劝告。笔者了解到,自家空间有限、缺少晒谷场地是这些农民占用马路的根本原因,加上太阳照射下的水泥路面温度较高,晒谷效果好,马路更成为不少农民晒谷的首选。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对此,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在严禁马路晒谷行为的同时,也要关心农民的晒谷场地问题,例如引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引进粮食烘干设备,动员一些单位将场地临时借给农户使用等。所谓有堵有疏,解决了晒场的问题,才能让马路晒场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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