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两院协同化解劳资纠纷

    2016年6月1日,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义丰人民法庭受理了26件劳动争议案件,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到庭支持起诉,原、被告双方在检察官的法律监督和法官的的调解下,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6年6月1日,26名职工因迟迟未能拿到公司拖欠的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金,向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咨询,盐都区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官详细了解情况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当日即决定支持他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出具了支持起诉意见书。盐都区人民法院义丰人民法庭在收到原告的民事诉状和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书后,针对案件的情况立即启动弱势群体绿色通道,于当日经审批受理全部案件,并对诉讼费用进行减免。立案后,义丰人民法庭的全体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在与办案检察官充分沟通、配合监督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阐明法律后果、言明劳资关系,让双方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终于两院共同促成全部案件的调解。

    据悉,这26件劳动争议案件系盐都法院义丰人民法庭首次办理检察院支持起诉案件。此系列案件的调解处理,在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有力提升了检察院和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受到了人民群众和地方党委政府的一致肯定。(朱文峰 张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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