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有所护,老有所依!

新如皋报讯    5月12日下午,如皋法院白蒲法庭走进如皋市丁堰镇朝阳村开展巡回审判,孙国成法官主审一起赡养合同纠纷案,并在庭后调解中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案件圆满和解。

原告宗某已是年逾九十的老人,因意外瘫痪在床无法自理,现在朝阳长者照护之家生活。两被告系原告的子女,双方因赡养方式产生纠纷,原告遂起诉两被告,要求给付赡养费用。庭前,孙法官走进朝阳长者照护之家,实际了解了原告的情况,其后在巡回法庭开庭及庭后调解过程中,认真地向两被告讲解了子女对老人的法定赡养义务,并从情理、道德等角度对两被告进行了耐心的劝解,最终两被告均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对赡养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承担原告的生活照护费及医疗等费用。

案件成功调解后,法官助理袁佳云以本案为切入点,向在场的老人们详细地介绍和解读了民法典中涉及赡养问题的相关规定,并且针对大家经常提出的赡养费认定标准、不继承财产情况下是否需要赡养父母等问题,进行了现场的答疑解惑。

当天活动现场坐满了来自村里的老人们,大家认真旁听,在活动结束后现场开展了热烈的讨论。老人们表示通过这次旁听庭审和民法典宣讲,了解了很多关于赡养的法律知识,解决了不少这方面的困惑。

(通讯员:袁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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