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福利中心欢送8年“亲人”回家乡

新如皋报讯    “这是新的换洗衣服,自己拿着。回去要听爸妈的话,别再乱跑了”如皋市福利中心党支部书记朱留宏对李兵说完,又嘱咐李兵的父亲“这是治疗神经方面的药,我多拿了几瓶,平时睡觉前吃两粒,要是病情严重,可以白天晚上各两粒。”共同生活了8年的“亲人”李兵找到了家人,市福利中心工作人员聚在一起欢送。

2012年12月29日,如皋市救助管理站收助了一名流浪人员,因本人存在智力问题,且口齿不清无法交流,公安系统也未查找到有效信息,滞留3个月后,被安置到市福利中心集中托养。“流浪托养人员,在办理落户时取‘流’的谐音‘刘’作为姓;虽然当时不知道他的具体年龄,但看上去是个精神小伙,我们希望他能出类拔萃,取‘元长’为名,就这样,叫了他刘元长8年。”朱留宏介绍李兵在福利中心的名字由来。

今年6月份,市公安局对全市无身份信息受助人员重新采集DNA、指纹、人像等信息,经比对,发现刘元长即四川省渠县安北象高桥村二组的李兵。“我儿子小时候生过病,从那以后精神就有点问题,从小到大走失过四次,前三次都找到了,第四次走失是我们来张家港打工的时候,没想到这一走就是9年的分离”59岁的李永昌在福利中心见到儿子李兵后,紧紧地握着儿子的手,话语哽咽在嘴边。

李兵住在福利中心住宿楼三楼304室,与同为流浪人员的刘首雪住在一个房间,房间内有独立的卫生间、浴室,地面干净,床铺整齐,流浪滞留人员在这里能够得到妥善的照护。福利中心院长郝周兵:“全市现有流浪滞留人员19人,均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不能表述自己的真实身份,无法与亲属取得联系,其中精神状态相对稳定的8人安置在本中心,其余11人安置在江滨医院。”郝周兵介绍,所有流浪滞留人员都办理了落户手续,成为“新市民”,与本市市民一样能够享受到生活照料、户籍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费用报销等待遇。

(冒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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