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确认”做产检12岁女孩”系被拐卖 陪同女子被刑拘

   

  最新消息:警方确认"做产检12岁女孩"系被拐卖 陪同女子被刑拘

  据@平安铜山 消息,2016年10月4日11时许,泉山警方接到一起涉嫌拐卖一名女孩(已怀孕)的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市中心医院,将相关当事人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10月4日22时许,泉山警方将此线索移交给属地管辖权的铜山警方。经多方调查,铜山警方于10月5日立案侦查,并对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女、47岁)及涉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35岁)传唤审查。目前,谢某某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依法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早前报道:

  10月4日上午,一名小女孩到徐州市中心医院做产检,医生认为非常可疑于是立即报警。

  医生告诉记者,4日上午,一男一女两位中年人带着一个看起来非常年轻的"孕妇"前来产检,他们称,女孩今年20岁。

  但是这个小女孩明显还是个没有完全发育的未成年人,完全不符合他们的说法,于是医生在年龄一栏里打了个问号。

  经过检查,医生确认这个女孩已经怀孕12周。

  医院的保卫人员很快赶到了现场,但是女孩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因为语言不清,医生大概了解到女孩来自偏远的地方,可能是云南或越南,她和妈妈、妹妹一起出来的,还有些情况家里人不让她说。

  在医生了解情况的时候,带女孩来检查的两个人开始在门口吵闹,称他们就是来做孕检的,医院直接给做了就行了,问那么多干嘛,还声称要炸了医院。

  如果女孩果真是未成年怀孕,就涉嫌犯罪,医生立刻拨打了110报警,警方随后介入调查。

  10月4日晚,徐州泉山公安分局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称已将相关当事人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因该女子自称为外籍人士,且无法和人正常沟通,目前,警方正对该名女子的身份信息和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

  

  链接:未成年少女怀孕谁来负责?

  1、如果男方未满14周岁,不论女方是否自愿,则因为男方不符合《刑法》上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客观上对女方造成伤害,根据过错程度,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如果男方已满14周岁,且明知女方未满14周岁,无论女方是否自愿发生关系,均构成强奸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结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但同时,如果男方未满18周岁的,根据《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减轻,同时考虑双方的自愿情节,法院也会予以从轻处理。

  4、《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据了解,目前徐州警方已经立案,案件最新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雉水网 » 警方确认”做产检12岁女孩”系被拐卖 陪同女子被刑拘
分享到: 更多 (0)

新如皋 更专业 更方便

联系我们新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