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里“发福利” 通州两人被判刑

    新如皋消息:6月3日电 随着微信的广泛应用,不少人被拉入各种微信群聊圈,通过微信群聊平台进行娱乐社交活动。但个别网民为追求刺激,利用微信群聊平台传播淫秽视频,并自以为是为朋友们 “发福利”,殊不知此行为已触犯法律。日前,南通通州就有两个微信用户,因 “发福利”被判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他手指点一点转了42部淫秽视频

    张某,男,1987年出生,中专文化,在一家建筑公司做监控技术员。早些时候,张某使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了一个微信名“空城”为微信号。2015年3月,张某的好友将其拉入了一个“我们都是狼”的微信群。张某进入这个群之后,发现里面只有七八十个人,里面的人不时都发些淫秽小视频,群友们将之称为“发福利”。

    出于好奇和炫耀心理,张某将其在另外一个群里下载的淫秽视频转发到该群里,以供群友们观赏。2015年4月至5月,张某共转发了近百部视频。2015年5月,因他人举报,被告人张某被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鉴定,被告人张某转发的近百部视频中有42部为淫秽视频。

    他自建微信群给亲友发了47部淫秽视频

    吴某,男,1987年出生,初中二年级文化,以打工为生。为便于工作联系,吴某注册了微信名为“AngLog”的微信用户。2015年2、3月期间,被告人吴某使用自己的苹果手机创建了昵称为“蛋定收淫员”的微信群,并将亲友及同事等130余人拉入群中。为活跃群气氛,被告人吴某将在其他微信群里看到的淫秽视频文件和淫秽图片,上传至“蛋定收淫员”微信群供群成员观赏。后被告人吴某因上网购买汽枪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被公安机关发现其手机上有大量淫秽视频而案发。经鉴定,被告人吴某所转发的近百部视频中有47部为淫秽视频。

    法官说法:传播淫秽物品罪不以牟利为目的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的行为。

    我国现行刑法根据行为人传播淫秽物品主观上是否具有牟利目的为标准,分别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并相应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刑。因此,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淫秽物品行为,仍构成犯罪。当然,相比较牟利而言,其处罚严厉程度要低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牟利罪。

    据审理案件的法官介绍,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在公共空间上传20部以上的淫秽视频,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如果不以牟利为目的,上传40部以上的淫秽视频,则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法官同时提醒微信、QQ群主,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三十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样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金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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