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开展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检查

原标题:宿迁开展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

6月15日至7月29日,宿迁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开展专项检查以来,宿迁市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11户,涉及劳动者2.2万人,为劳动者追讨工资260万元,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200份,督促48家用人单位参加社保登记,补缴社会保险费235万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3起。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对近期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破产重整、经营方式或规模重大调整、关停并转、异地搬迁等情况,今年以来曾发生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以及日常巡视检查、2015年度书面审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明确专人跟踪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长效监管。

专项检查的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其中包括: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合同签订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治欠保支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女性就业和劳动权益规定的情况等9项内容。

“我们对用人单位集中的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要做到一个不漏,对受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用工管理相对不规范和劳动关系矛盾隐患相对突出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制定针对性较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引导、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存在问题。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时立案,依法调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市人社局分管领导胡伟民表示。“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我们还将加强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结合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网格定期走访、简单矛盾调处等活动,动态掌握企业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等信息,实行分类监管和重点监察,及时发现报告预警信息,有效监控用工隐患企业,逐步建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曹兴龙表示。(侯苏雨 宋蒙 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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