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乡间的女法官

    原告潘某与被告王某系邻居,但两家人因为宅基地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潘某便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将栽植在其宅基地上的树木砍伐清除完毕并归还宅基地。案件承办法官朱颖在审理时发现,双方在第一次庭审中说法不一,情绪都很激动,提供的证据也模棱两可,难辨真假。这类案件在民一庭并不少见,当事人诉讼能力不足,证据不完善,有理没理全靠一张嘴的情况时有发生。真实情况究竟如何,如何安抚当事人情绪?周五下午,朱法官思考后决定到现场看一看。

    约好勘验时间后,朱法官与书记员吴琼带着测量工具便出发了。在事先与所在村委会进行沟通,大致了解两家情况后,她们驱车来到离法院十余公里的耿车镇湖稍村,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开始寻找灰桩,测量土地面积。当时正下午3点,天气异常闷热,前一天的暴雨使乡间泥土路满是泥泞,非常难走。花腿蚊子也毫不客气地表达了它们的“热情”,没过多一会儿,朱法官和书记员身上便被叮了一大串包,两处人家的狗也狂吠不止。

    在双方在场情况下,朱法官一边测量一边结果告诉双方当事人,期间还不忘进行调解。整个测量过程大概进行了一个半小时,得到确切的数据后,朱法官心里有了数。回办公室后,她简单清洗了裤脚的泥土,便开始投入工作,电话联系了当时知道宅基地划分情况的几个知情人,询问涉案土地的相关情况。次日早上一上班,她又来到耿车国土资源所调取了两家的宅基地登记情况。看到存档并结合前一天现场勘验情况,她对于案件事实已基本了然于心。其后匆匆赶回法院,两家都已在法庭等候开庭了。经过前一天及庭上的一番调解,原告自认理亏,写下了撤诉申请书。至此,该案以原告撤诉结案。

    民一庭的案件类型多样,当事人诉求五花八门,可谓最接地气的庭室。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结合法学理论与生活常识,从当事人的陈述准确总结案涉的法律问题。就正如这起案件一样,很多案件需要庭前调解,庭后勘验,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可能还要异地调查取证。而且,很多时候花费了精力,可能最终以原告撤诉结案,但这个过程是无法避免的,需要法官的细心与责任心。朱法官只是法官的一个缩影,认真对待承办的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个节点应该做的事是他们的坚持。(王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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