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瓶装燃气将被行拘

原标题:扬州集中整治瓶装燃气送气服务 违规储存运输销售将被行拘

市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联合开展瓶装燃气送气服务行为集中整治的通知》,针对近期市区连续发生了多起瓶装燃气泄漏和爆燃事故的情况,在全市联合开展瓶装燃气送气服务行为集中整治。据悉,对违反国家规定储存、运输、销售瓶装液化气的送气服务人员,将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

燃气泄漏和爆燃事故多发

三部门联手整治

记者从城建部门了解到,近期,扬州市区连续发生了多起瓶装燃气泄漏和爆燃事故,严重威胁到我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事故分析和市场调查,发现目前扬州市区部分瓶装燃气送气服务人员擅自使用过期甚至报废钢瓶前往安徽天长等周边地区充装液化石油气运回扬州销售,存在非法经营、非法运输、违法充装等严重违法行为,为事故发生埋下了严重隐患。

为切实加强瓶装燃气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市城建、公安和交通三部门决定联合开展瓶装燃气送气服务行为集中整治工作。

整治内容

无证送气、私存气瓶等

据悉,此次整治对象为无证(证失效)、已持证所有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人员。整治内容为:加强检查企业对所属送气服务人员的管理情况,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好送气服务人员管理的职责,重点打击送气服务人员无证(证失效)送气、为非本企业送气、非法经营、非法运输、私存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中,市城建、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市属直管区域瓶装燃气送气服务行为集中整治工作,负责本次集中整治工作统一协调和指导督查;各区城建、公安、交通部门负责所在地瓶装燃气送气服务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城建部门负责瓶装燃气送气服务上岗资格管理,督促企业做好摸底排查上报工作,负责查处无送气服务上岗资格从事送气服务行为;公安部门负责查处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瓶装液化气行为;交通部门负责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从事燃气运输等违反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行为。

在梳理排查、自纠整改的基础上,城建、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将不定期自行或联合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送气服务人员管理责任,严厉打击瓶装燃气送气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违规前往周边地区充气的送气服务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吊销上岗资格证,同时给予扣押钢瓶及运输工具,处以罚款直至行政拘留。

处罚措施

违规送气将被行政拘留

整治行动中,各执法部门将加强所在地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监督检查,检查企业是否履行好送气服务人员管理职责,检查送气服务过程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送气服务人员存在违反送气服务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城建部门依法暂扣气瓶,吊销上岗资格证;对发现送气服务人员无证(证失效)或为非本企业送气服务的,一律按照无证经营行为予以处罚,同时对为其供气的企业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违反国家规定储存、运输、销售瓶装液化气的送气服务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对违法运输瓶装燃气的送气车辆,由交通部门扣押运输工具并实施行政处罚。

【特别提醒】

正规企业已为用户上保险

目前仍在使用液化气而没有使用管道气的用户,经济条件不富裕的占了不小比例。发生液化气爆燃造成人伤和财产损失后,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如何让这部分用户少受损失?

市燃气协会副会长王荣明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入会的扬州百江、扬州中燃液化气、扬州新能源、长江燃气、宏宇燃气和邗江大达液化气这6家市区液化气企业,都为自己的用户投保了钢瓶意外险。用户只要用的是这6家的钢瓶,且用的是钢瓶所属的液化气企业的气,在用气过程中发生意外,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赔付,包括20万的人身赔偿、10万的财产赔偿。(姜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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