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妨害公务罪案件庭审

    日前,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邀请11名人大代表、12名政协委员共同旁听了该院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庭审,并当庭宣判,取得较好普法效果。

    镇江市民季某有固定住所和工作,没有犯罪前科,唯平日嗜酒,经常醉酒后不能自控。2016年1月28日晚,季某酒后在某浴场闹事,且在民警到达现场后辱骂、推搡民警,致三名民警一名辅警受伤。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季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四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代表、委员们认真旁听了庭审的整个过程,在庭后的座谈会上,代表、委员们围绕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庭审程序是否合法、法官的庭审礼仪和庭审驾驭是否得当等各抒已见。在肯定庭审效果的同时,他们认为,本案的被告人未能准时到庭接受审判,庭审中认罪态度不好,判以实刑社会效果好。对被告人当庭要求查看案发现场影像时,承办法官处置得当给予赞扬。

    最后,代表、委员们表示,区法院主动邀请他们旁听和评议庭审活动,是他们履行职责和更好地行使依法监督权的需要,是扩大审判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的需要,也是代表、委员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通过旁听该起妨害公务罪案件,他们了解到醉酒后闹事也需承担刑事责任。建议法院今后多选择此类有普法意义的案件,邀请代表、委员、社会各界旁听。(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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