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火锅店被汤底烫伤 梁溪法院法官促调解

    本来开开心心一家三口去吃火锅,不料爱女却被粗心的服务员溅洒出来的滚烫的汤水烫伤,市民黄先生就遇上了这么一件糟心的事。更让他生气的是,时隔一年都没能跟火锅店谈妥赔偿问题。9月20日,此案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黄先生夫妻俩与火锅店老板对簿公堂。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

    2015年8月9日晚17时许,黄先生一家三口到无锡市青石路一家火锅店用餐,由于服务员的失误上错了火锅汤底,黄先生遂要求更换,不料在更换过程中,服务员疏于察看,误将火锅汤底铁锅碰到了7岁的女儿甜甜脸上,约有八九十度的大量汤水和油顺着甜甜的右脸流入上身,导致甜甜面颈及前胸部大面积烫伤。

    “当时女儿就疼得哭了起来,这时邻桌的客人就说赶紧浇冰水。等我们手忙脚乱浇了冰水下去,揭开衣服一看,一层皮都已经掉了……”谈及当时的情景,甜甜妈妈的声音哽咽起来。

    当晚事故发生后,黄先生夫妻俩赶紧将女儿送往无锡市三院救治,经医生诊断为4%TBSA Ⅱ°—深Ⅱ°面颈及躯干部热汤烫伤。该火锅店一高姓经理到医院了解情况,声称对此次烫伤事故负全责。当晚,在黄先生的坚持下,店家出具了一份书面材料,确认该事故并盖上公司公章,同时支付了当天的治疗费380余元。

    此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且黄先生认为火锅店没有人过问过孩子,心里也很郁闷,遂将火锅店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其支付各类赔偿款共计约一万元。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对于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都没有异议,但被告方对于原告提出的4500元开网店的误工损失不予认同。在承办法官高鑫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火锅店一共赔偿9300余元。

    另悉,当天,来自街道的5名区人大代表旁听了该案,他们对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调解能力给予了高度评价。(苟连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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