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司机倒车撞人 致他人死亡获刑

    因倒车过程中观察疏忽,撞到他人致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2015年10月10日下午,被告人周某驾驶轻型箱式货车,沿某路段倒车过程中,未查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撞上行人吕某,造成事故,导致吕某受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周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周某主动拨打110报警并留在事故现场等候处理,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予以处罚,因其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因而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周楷敏 孙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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