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辈不履行义务 法院强力执行护航老汉幸福晚年

    24日上午,84岁高龄的朱老汉和老伴儿在海门法院执行局泣不成声,拿着执行干警执行到位的写着人民币17万元的领款单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不断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本以为这笔钱就执行不到了,没想到有生之年法院帮我执行到位了,我死而无憾了”。

    事情还要从2014年4月的一桩交通事故说起。2014年4月17日,朱老汉的儿子朱某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朱老汉一家获得了一笔不菲的赔偿金,正是这笔赔偿金,让事故后本应更加团结的一家人产生了间隙,朱老汉的儿媳陆某和孙女朱某,独吞了这笔赔偿金。气不过的朱老汉和老伴儿一怒之下将儿媳和孙女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赔偿金中属于自己的份额。2015年1月20日,海门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据此,儿媳陆某及孙女朱某应一次性给付朱老汉及老伴儿施某人民币17万元。签收调解书后,陆某、朱某想要独吞的一意孤行,甚至还变本加厉。陆某、朱某用欺骗性手段将朱老汉二人接到公证处做遗产房公证,口头承诺将房产卖掉后就把钱款全部还给两位老人,但是,两套商品房卖掉了,钱款却一分没有出现,这时的朱老汉才发现,自己又被欺骗了。2015年4月21日,朱老汉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当时老汉情绪几度失控,“儿子走在我前面,我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现在钱也被儿媳和孙女卷跑了,要是追不回来,我是真的死不瞑目啊”。

    执行伊始,局领导及承办法官对本案都相当重视,要尽全力执行到位。本案在执行中,本院查封了两被执行人在海门市五港新村购置的新房产,但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除外,两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2015年7月16日及2016年2月4日,本院相继对被执行人朱某、陆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但两被执行人吃了秤砣铁了心,一定要和法律对抗到底。此间,申请人朱老汉和老伴儿多次到执行局询问案件,每到伤心处甚至还给局长和办案人员跪下,希望法院能为他主持公道,此情此景,让全局人员都非常难过。

    因为财产线索的中断和两被执行人极度抵抗到底的情绪,让案件陷入了僵局。执行局局长当机立断,将本案移送公安侦查,以拒执罪处理两被执行人。功夫不负有心人,公安侦查阶段,本案有了重大进展,两被执行人在海门市五港新村购置的新房产的抵押权人施某在公安面前再也绷不住了,表示抵押是不存在的,他根本不是什么抵押权人。听到这个消息,执行干警算是有了把握,立即将上述房产移送司法鉴定科进行评估,拍卖房产来执行本案。

    在本院移送评估的第二天,两被执行人来到了执行局,主动履行了本案债务,时间定格在2016年10月20日。

    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赡养老人本是天经地义,最终一家人却落到这副田地,这又是为了哪般!希望朱老汉的故事不会再发生,法制的阳光照到每个人心中!(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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