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闸法院就规范律师出庭着装提出司法建议

    今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庭规则》规定,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该规则于5月1日正式实行,即此后律师出庭必须身着律师袍、佩领巾。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体现律师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增强律师职业责任感。然而,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在地图中查看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着装规定实施以来到该院出庭的律师着装率不到30%。

    港闸法院分析认为,大部分律师没有规范着装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部分律师思想认识不高,认为是否着装对开庭没有影响,而且换装也麻烦;二是部分律所没有统一配置服装,律师无服装可用;三是部分司法行政机关监督不力,导致制度弱化;四是部分法院执行规则不严,法官对律师不作相应提醒。针对这些情况,港闸法院一方面在出庭通知或开庭传票中增加对律师着装规定的告知,并在开庭前要求法官对出庭律师作出提醒;另一方面加强配套服务,为律师提供休息室及备用律师袍。同时,该院还向南通市司法局及律师协会提出司法建议,加强对律师出庭着装行为的监督管理,根据法院反馈信息,及时对违反规则、屡教不改的部分律师给予相应处分。(蒋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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