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 通州法院蝉联“江苏省文明单位”

    日前,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的决定》,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被复查确认继续保留“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11月,该院荣获“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多年来,该院坚持“以文明创建带队伍、促审判、提公信”基本思路,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大力打造作风过硬的文明之师,努力提升服务社会的工作水平,着力展示公正文明的法院形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以领导干部、一线干警、青年干警为重点,大力开展向陈燕萍、詹红荔、杨志南等先进典型模范学习活动,弘扬新风正气,践行核心价值观;加强廉政作风建设,出台《法官接受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明察暗访工作制度》、《督查工作细则(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切入点,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干警的业务技能,着力培养善思考、能写作、肯动笔的学者型法官;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制定《司法礼仪规则》,从法官仪表、庭审礼仪、接待礼节、业外礼仪等四个方面规范司法礼仪,展示文明司法形象。

    在全院的努力下,近年来,该院多项工作获得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的肯定。该院三余人民法庭被命名为江苏省级青年文明号,该院机关党委被南通市委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该院司法宣传工作连续两年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涌现出了全省法院优秀共产党员顾慧华、全省法院执行标兵袁东华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金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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