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回头查杜绝处分决定“打白条”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以明确案件质量责任主体、健全完善制度、细化整改任务等三项措施,保障和提高该区案件审理质量。

    明确案件质量责任主体,形成查审合力。该区纪委成立案件质量领导小组,分解案件质量责任人,将案件检查卷直接责任人落实到查案部门,审理卷的直接责任人落实到审理部门,形成层层把关、环环相扣的案件质量责任体系。该领导小组运用答复咨询、提前介入、业务会商、召开案件协调会等方式达成查审双方“什么都能省,程序不能省,什么都能商量,证据不能商量”的同一观念,树立查审双方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理念。

    健全完善制度,实现案件质量刚性约束。推行纪律审查工作质量主办人负责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差案错案,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严格落实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处分决定执行力度,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追究所在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从而彻底杜绝处分决定“打白条”现象,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细化整改任务,在严细实上下功夫。开展案件质量“回头查”活动,组织委局机关各室、各工作室(纪工委)、各基层单位,集中利用两周时间,对2014年以来查办的案件再次进行自查自纠,就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分类列出清单,整改内容落实到个人,做到自查整改全覆盖;坚持案件质量整改工作“严细实”,做到“八个不放过”,即事实不清不放过、证据不足不放过、定性不准不放过、量纪不当不放过、程序不规范不放过、手续不完备不放过、处分执行不到位不放过、组卷不规范不放过。(王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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