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赣榆从源头防治基层“微腐败”

    连云港赣榆区纪委零容忍惩治基层群众身边“微腐败”,强化源头治理,出台四项措施,推动“不敢腐”向“不能腐”、“ 不想腐”转变。

    加强纪律教育,促进明纪守纪。该区纪委把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镇村党员教育培训总体方案,做到党员干部培训、普通党员学习“两个全覆盖”。开展“强党性、正党风、守党纪”主题教育活动,强化领导干部“遵纪守规向我看齐”的标杆意识。采取典型引领、以案说纪、民主评议、党性分析等多种形式,把纪律教育有机融入思想理论武装、能力素质培训、履行岗位职责的各方面。

    抓住“关键少数”,强化权力管控。严控管钱管物管人权力,全面推广“4+6+4”工作法。抓“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研究制定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办法、建立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以制度机制斩断利益输送链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重点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档案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抽查核实,加强对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紧盯“三资”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是导致基层“微腐败”频发的重要和主要原因。区纪委紧紧扭住强化“三资”监管的牛鼻子不放,创新方式方法,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相关监管机制。推进“三资”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配套制度,减少村干部违纪空间。切实摸清底数,督促职能部门和各镇全面梳理村级可用资金、可发包资源、可处置资产,完成“三资”台账登记,及时建好数据库。注重过程规范,按照“五统一”模式,完成产权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做到处置村集体“三资”从开始到结果的全过程公开。强化督查问责,区纪委对各镇分阶段、分时段跟踪检查,对各职能部门履行主管、指导责任进行“再监督”,凡是工作推进不力的一律严肃问责。

    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巡察质效。探索建立“一办四组”常设机构,全年对15个乡镇400余个村开展巡察,实现全覆盖,对信访突出的乡镇加强巡察频次和力度。创新巡察方式,实行“巡、查”联动,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区纪委将即交即查,将巡察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结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倒查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改进巡察办法,建立“1+x”模式,规定动作的同时要求巡察组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做到下沉一级,开展自选动作。注重问题整改,建立“销号”制度。加强结果运用,对被巡察过的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孙承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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