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法警大队四举措保障百日办案竞赛

    为了提升全院办案质效,加快推进百日办案竞赛进程,阜宁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制定了四项措施,确保全院年终目标实现。

    一是坚持服务司法审判这个中心不放松。

    司法警察是准军事力量,是司法权威的象征,该警队举全队洪荒之力,确保审判工作绩效圆满收官。法警大队服务司法审判做到全时制、全天候、全员额、全方位。所谓全时制是24小时有警出;所谓全天候是不管什么天气,警情就是冲锋号;所谓全员额就是出警要足额;所谓全方位是指不管在什么地方,无论是县内内外,随叫随到。在百日办案最后的三十多天里,法警大队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工作中表现落后的警员年底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晋职晋级。

    二是全力保障刑事案件审理、全力保障民商行政案件执行。

    刑事庭审安全是重头戏,警员配备要足额,警械具携带要齐全,警员与嫌疑人要贴身。押解过程要做到程序规范、动作规范、语言规范。严防刑事被告人串供和脱逃、自残、伤人等行为的发生。

    民商行政执行中,该警队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365天随叫随到。在协助执行中,行动要快、措施要狠、语言要文明。遇有情况,及时请示、果断处置、如实汇报。在效果上震慑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树立司法权威。

    三是确保不出司法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出押解责任事故、确保不出队伍问题。

    时刻绷紧司法安全这根弦,做到“勤查、勤跑、勤讲、勤服务”。 在立案大厅、诉前调解中心、传达室、安检处等窗口场所增派安保人员,协助维持秩序。每天安排司法警察对院机关办公区、审判区进行安全巡逻,密切关注庭审、接待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确保全院日常工作安全有序运行。对刑事押解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该警队结合兄弟法院的教训,结合警队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剖析提解、押送、看管、值庭等法警工作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注意的有关问题,提醒全体法警对嫌疑人首先要把他看着“犯”,然后再把他看着“人”。,继续落实用该院史上最严院规管理队伍。做到及时谈心、及时批评教育、及时结对帮助、及时鼓励促进,把不良的作风扼杀在启蒙阶段。

    四是让当事人满意、让领导满意、让法官满意、让我们的亲人满意。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在保障司法审判工作开展和维护司法安全秩序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不断增强司法警察职业素质,提升警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法警大队以百日办案竞赛为抓手,重视对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注重培养业务水平,提升警务保障能力。切实完善警务保障工作预案,提高应对能力,杜绝事故发生。做到让当事人满意(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让领导满意(工作不让领导操心、生活不让领导揪心、行事不让领导塞心)、让法官满意(在工作中我们强服务、强保障、强责任、强协调)、让我们的亲人满意(干好工作、关爱家庭、强身健体)。 (周立虎)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雉水网 » 阜宁法院法警大队四举措保障百日办案竞赛
分享到: 更多 (0)

新如皋 更专业 更方便

联系我们新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