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委书记陈晓东在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经济工作是党委的中心工作,民生工作是心中工作,要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民生保障,努力让民生成为如皋最厚重的底色。”这一论述深刻反映了市委对于民生工作的重视,作为民政部门,我们将切实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在救助范围和标准上做“加法”,在因病致贫等贫困人口数量上做“减法”。
为有效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救助水平和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市民政局着重做好三个方面“加法”。一是在救助标准上做“加法”,建立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按照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30%左右的比例调整,今天7月份已调整到位。二是在医疗救助范围上做“加法”,将救助对象由民政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实行门诊定额补助+住院定标的方式救助,取消病种限制,救助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三是在临时救助上做“加法”,对因灾、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1000至6000元不等的“救急难”救助;为了减轻贫困学子的经济负担,我局筹集资金66000元,于8月25-27日,对符合条件的25户贫困学子,逐个上门发放助学救助。
市民政局按照“精准救助”的原则,在相关政策限制上,有序做好“减法”,努力实现救助政策惠民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一是及时核减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引入第三方核查机制,定期开展低保核查、清理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其中,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核减,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把有限的资金及时补助到真正需要的群众手里。二是减轻医疗救助对象的垫付费用负担,完善医疗救助有关规定,对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众执行“先住院,后付费”政策,简化入院手续,减免住院押金;落实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间的有效衔接,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一站式”同步结算,困难群众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即可,有效缓解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三是减少出现重复救助的情况,为了实现精准救助,市民政局整合救助资源,创建了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将救助申请人与救助部门申请诉求和办理结果高效对接,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快速响应长效机制,基本实现“零盲区、零重复”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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