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城街道长巷社区首个 “中华慈善日”善行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七条规定:“每年的95日为‘中华慈善日’”。设定慈善日,有利于每年定期相对集中地开展慈善宣传教育,在全国层面普及慈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爱心总动员,引导、鼓励人们义行善举,形成浓厚的慈善氛围。

 如城街道长巷社区联合如皋市学雷锋义工站的爱心志愿者们带着慰问金和生活用品来社区看望辖区内的困难儿童,在第一时间为社区困难儿童家庭送来了温暖。

 皋市学雷锋义工站的志愿者们表示会将爱心善举延续,对社会上的困难家庭进行定期慰问走访,用善行义举感染身边的人,为困难的家庭带去些许温暖。

(许燕  纪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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