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加强对传统文化的挖掘和保护,推进“宿迁老字号”品牌传承和发展,宿迁市日前启动第二批“宿迁老字号”认定工作,并对第一批“宿迁老字号”进行复审。
据了解,申报“宿迁老字号”,主体必须是在宿迁市境内依法登记成立的有关单位(企业或组织),认定条件包括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相关手续齐全且无争议;品牌创立于30年(含)以前,且连续生产或经营至今;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传承宿迁地区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等。同时,宿迁市对已认定的“宿迁老字号”进行重新评审,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撤销其称号,并向社会公告。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被认定为“宿迁老字号”的企业,将优先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可利用节庆活动等宣传其品牌和技艺,促进其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对侵犯“宿迁老字号”名称权或者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实施针对“宿迁老字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宿迁老字号”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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