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网站复制粘贴他人小说 日进斗金成被告

  ​最近,扬州广陵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被告人利用复制粘贴的简单手段,从网络上收集小说,并供人下载,短短几年间,获利竟高达300余万。

  去年初,国内著名小说在线阅读网站"起点中文网"发现,自己拥有版权的小说被人通过复制粘贴的方式,放在了另一网站上供人免费下载阅读。

  扬州广陵区检察院检察官李芸介绍,起点公司发现本公司有一千多部小说,在灯笔小说网上面供人免费阅读,所以向这边举报。

  随后,警方顺藤摸瓜在浙江金华抓住了该网站的所有人盛某。警方发现,盛某所运营网站大批量复制其它网站的在线小说,无论是否有版权,他都免费提供阅读与下载。因此,盛某的网站浏览量惊人,日高峰时能突破十万,获利也相当可观。

  扬州广陵区检察院检察官李芸介绍,盛某从2008年到2014年期间,通过这个小说网站,获取的广告收入共有三百余万元。

  由于是免费阅读,盛某的网站浏览量巨大,各大网络广告商也看中了这巨大的流量,为植入和链接广告,给盛某支付了大量广告费。

  被告人盛某表示,一开始是因为个人的兴趣去建立这些网站,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渐渐发现可以盈利之后 ,心态就发生了变化。

  可是,这种擅用他人版权作品来牟利的行为已经侵权。在赔偿了原告版权方50万元的损失费之后,盛某还将面临检方侵犯著作权罪的指控。

  扬州广陵区检察院检察官李芸介绍,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在网络上或者其他方式 ,传播他人的文字作品影视作品等,到500部就已经构罪了。

  目前该案已经完成庭审,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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