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今天,江苏省纪委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这3起典型案件是:

  张家港市城市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市日月景观照明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朱纲,利用职务便利,春节期间两次收受某公司负责人加油卡2.5万元和名烟20条,共折计4.5万元,并为该公司谋取利益。

  洪泽县东双沟镇丰收村党总支书记余新芬,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材料,将不符合条件的亲戚变为五保户身份,骗取供养金共计3万余元。

  靖江市季市镇庄帜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立先,指使村干部田熀余、蔡李美、张卫明等人,通过虚增秸秆禁烧与灌溉沟渠清理工作量等手法,套取村集体资金共计11.76万元,用于村务开支。

  以上涉案人员分别受到移送司法机关、留党察看一年、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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