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子留宿亲戚家侵害9岁女童 犯强奸罪获刑8年

  童年,本是一段最美好的时光,但一些罪恶的发生却给一些孩子的童年带来了阴霾和伤害。

  安徽省界首一男子留宿亲戚家,却对亲戚家9岁的女童动了邪念,酒后竟然强行和熟睡的女童发生了性关系……近日,界首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决男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

  案发:到亲戚家住宿却性侵9岁女童

  年过40岁的阿武是界首市某村的一名农民,不认字。几年前,他曾因犯盗窃罪被界首市人民法院判处了几年有期徒刑。

  令人没想到的是,阿武刑满出狱后不仅不思悔改,还做出了更为荒唐的举动。

  去年年底的一天,他去界首城区的一户亲戚家串门,晚上被亲戚挽留住宿。

  而就是这次挽留,让这家亲戚后悔不已。原来,亲戚家有个女童,时年9岁,独自在自己的房间睡觉。次日凌晨,酒后的阿武竟偷偷地溜进小菲的房间,强行和熟睡的小菲发生了性关系。

  随后,发现小菲醒来,阿武慌忙穿起衣服逃离现场。

  小菲的家人及时报了警,界首警方对此进行了调查。经法医鉴定,案发现场床单上及被害人体内提取的可疑斑迹,为阿武所留的精斑。一个星期后,自知无法逃脱的阿武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判决:因犯强奸罪,一审获刑8年

  随后,界首检方一纸诉状将阿武推上了法庭,指控他犯强奸罪。

  近日,界首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庭审中,阿武和辩护人对检方指控的罪名都没有异议。辩护人认为,阿武是在酒后神智不清的情况下实施的犯罪,未使用暴力,对被害人未造成其他损害,且有自首情节,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对此,小菲的家属和检方都不认同,认为这不是减轻处罚的理由。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同时,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犯罪的;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犯罪的;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武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已构成强奸罪;阿武在刑满出狱后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对其应从重处罚;同时,小菲不满十二周岁,对其身心伤害较大,应对阿武从重处罚。

  法院认为,阿武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但辩护人认为的其他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采纳。最终,法院一审判处阿武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有关调查报告显示:性侵儿童案熟人犯罪约占七成

  今年3月,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在北京发布“ 女童保护2015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根据调查报告,2015年媒体公开曝光性侵儿童案例340起,被性侵儿童仍以7岁到14岁的中小学生居多。

  调查报告还显示,案例中,除了公开报道未提及双方关系的未统计在内,熟人犯罪有240起,占70.59%。性侵施害者中,熟人包括教师、邻居、亲戚等,其中教师性侵71起、邻居性侵33起,家庭成员性侵29起。报告指出,犯罪嫌疑人利用熟人身份,更容易接近受害者并取得受害者信任,再加上自身力量及身份地位等优势,使得性侵案件更易发生。

  具办此案的法官提醒,父母应教育孩子注意任何人都可能性侵害儿童,要懂得辨别,遭遇性伤害要知道如何应对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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