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如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章智敏率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祥,党组成员、副院长顾雪红,政治处主任朱玉林等一行,专程到海门法院学习调研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海门法院党组书记、周东瑞院长首先介绍了海门法院的概况以及员额法官遴选情况。海门法院首批遴选法官员额51个,符合条件的审判员74人、助审员7人,经过遴选23名审判员、7名助审员未能入额,其中包括2名庭长、3名副庭长。
海门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陈冲详细介绍了海门法院《法官绩效考核办法》遵循的原则,酝酿的过程和考核的导向。海门法院《法官绩效考核办法》中明确了助理审判员的身份为法官助理,主要从事主持庭前会议,调解、撰写法律文书等审判辅助性工作,法官助理办案的风险由员额法官承担。员额法官完不成办案基本工作量的退出员额队伍;典型案例被上级发布录用的按级别加分;超审限、超12个月的按件扣分。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黄雷舟进行了补充。
考察组成员就员额法官的工作量如何确定、助理审判员的身份等事宜与海门法院领导进行了热烈的探讨。(薛专 吴宣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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