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武部:2013年征兵政策解读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这是继1990年我国实行冬季征兵以来,首次对征兵时间作出的重要调整。征兵政策还作了哪些方面的调整?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人武部张万银部长,与广大网友一起就2013年夏秋季征兵主要政策进行讨论交流。

主持人:今年征兵时间有何调整?

张部长: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由冬季的11月1日开始征兵、12月1日批准入伍、12月10日起运新兵、12月31日征兵结束,调整为夏秋季的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主持人:张部长,请您介绍一下这次调整征兵时间的重大意义?

张部长:一是冬季征兵与学生毕业时间相差近半年,错过征集高素质青年入伍的最佳时机。将征兵时间与学生毕业时间衔接起来,可以征集更多高素质青年特别是大学生参军入伍,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二是长期以来,我军冬季征新兵、年底退老兵,在新老兵交替期间,部队战斗力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调整征兵时间不仅为建立先训后补机制创造了有利条件,有望解决长期以来部队存在的战斗力缓升陡降问题。三是为破解征兵难题赢得重要契机。

主持人:今年征集的对象有哪些?

张部长:征集的男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主持人:征集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张部长: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主持人:今年我国的征兵政策做了哪些相应调整?

张部长:针对调整征兵时间带来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实现多征集高素质青年的目标,今年征兵政策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一些现实急需、条件成熟的政策规定作了相应的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完善大学生入伍有关政策。(1)保留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的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2)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3)扩大大学生学费资助范围,简化申请与审批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适当增加高校集中地区征兵任务。提前在高校开展征兵,在学生放假和毕业生离校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员工作,最大限度地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三是减少初中生征集数量。北京、天津、上海及省会城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其他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集初中生比例的上限。

主持人: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张部长:高校毕业生可在征兵开始前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体检、政审,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主持人: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给予资助是如何规定的?

张部长: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规定保留学籍的,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主持人:大学生应征入伍有何优惠政策?

张部长:国家对大学生应征入伍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1)优先参军政策。大学生参军,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入伍的政策,对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2)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备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军官。大学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用。(3)考研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按报考人数30%比例录取入读普通本科。(4)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实行学费减免。(5)就业安置优惠。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根据当地政策,还可领取经济补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享受国家扶持就业方面的其它优惠政策。

主持人: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是有少数青年认为当兵吃亏,有的害怕部队生活艰苦,不愿承担兵役义务,请问对这种现象如何处理?

张部长: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体格检查的,依据《刑法》、《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雉水网 » 市人武部:2013年征兵政策解读
分享到: 更多 (0)

新如皋 更专业 更方便

联系我们新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