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从“单项冠军”跃升为“全能冠军”

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系全省检察机关唯一一家

27日,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全国38个先进集体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表彰,我市检察院作为江苏检察机关的唯一单位代表获此殊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亚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手中接过了全国模范检察院奖牌。

全国模范检察院是检察系统最高层次的综合性表彰,每四年举行一次,旨在大力表彰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引领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开创人民检察事业新局面。近年来,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扣司法办案核心、聚焦法律监督重点、深化司法改革实践,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2011年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先后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专项活动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公正司法示范点等国家、省级综合性荣誉18项……在取得一个个“单项冠军”的基础上,市检察院多年磨一剑,咬定青山不放松,最终斩获“全能冠军”。

“在改革开放40周年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之际获此殊荣,如皋检察人倍感荣耀又深感重任在肩。”孙亚表示,如皋检察人将继续秉承“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理念,秉持“唯公唯实、精致精进”的院训,遵循内涵式发展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实际行动,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皋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融媒体记者丁宏波 通讯员韩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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