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念”,男子换来刑期四年半

新如皋报讯    近日,90后蒋某犯强奸罪被如皋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被告人蒋某,云南省玉溪市人,常年在如皋长江镇打零工。2020年10月某日晚10时许,蒋某酒后驾驶电动车闲逛至如皋市长江镇长青沙某小区,发现独自在小区内行走的被害人甲,明知甲脑子不正常,趁着酒性将甲带至路边隐蔽处,与甲发生性关系,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甲罹患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某强奸精神发育迟滞的女子,其行为己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蒋某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各种情节,如皋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通讯员:袁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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