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启动《长江保护法》系列宣传活动

2月27日,《长江保护法》宣传启动仪式在如皋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中心举行。如皋市司法局、如皋生态环境局、如皋市人民法院等14个部门及长江镇、石庄镇、江安镇领导出席了会议。如皋沿江村(社区)居委会代表、环保网络员参加了活动。

与会人员参观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中心办公场所和生态环境法治教育区。

会议上,如皋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中心办公室主任卢延林就如何贯彻《长江保护法》提出三点意见:坚持政治引领,深刻领会长江保护的深刻意义;坚持强基固本,全面推进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坚持依法监督,切实履行长江保护法的法定责任。江苏敏政(南通)律师事务所专家解读了《长江保护法》,介绍了《长江保护法》八大亮点。并对如皋市12348长江保护分队进行授旗。

今年2月初,如皋通过邮政网格化投递管理模式,几万份《长江保护法》宣传材料已“飞入”千家万户,宣传《长江保护法》成为长江水边“皋地”的自觉行动。

《长江保护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的出台实施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如皋依托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联动平台,横向联系,在“万里长江,只此一镇”的如皋长江镇联合开启《长江保护法》系列宣传活动,对提升全社会保护长江的法治意识,更真有现实的引领意义。

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底色,是世代永续发展的源泉,长江有沿江儿女的真情守护,“一江清水”必将“浩荡东流”。

  (通讯员:张建国   钱春妮)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雉水网 » 如皋市启动《长江保护法》系列宣传活动
分享到: 更多 (0)

新如皋 更专业 更方便

联系我们新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