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亮点|民二庭:聚焦能动司法,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新如皋报讯    近日,如皋法院民二庭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公司要求被告公司赔偿其因未开具20余万元货款对应增值税发票的损失。

开庭当天,被告公司未到庭。承办人向原告方释明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及企业的义务,在交易对方未开票的情况下,原告可要求其履行开票的义务,而不能直接要求其赔偿未开票的损失。原告当庭变更诉讼请求。

承办人通过原告与被告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电话中核实案件事实。被告方认为双方签订合同时并未约定需要开票,如果被告开票将要缴纳相应税款,案涉交易不赚反亏,双方庭前已因是否开票而发生多次不愉快。

承办人告知被告方作为出卖人,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出卖人的附随义务,依法纳税也是企业的法定责任。被告听后,表示愿意向原告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避免双方私下交接再次引发矛盾,承办人第一时间随原告到被告指定的地点,协助双方顺利办理发票交接手续,原告随后向法院撤回本案起诉。

原告代理人临行前再三表示感谢,他说,没想到在诉求有误、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办案人员能够在当天主动作为,组织调解并履行完毕,两家公司牵扯两年之久的纠纷一日之内得到化解,真正便利了当事人。

近年来,如皋法院民二庭坚持多元解纷,推进审执结合,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尽可能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既减轻了执行压力,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用能动司法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通讯员: 钱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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