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深夜偷拆百姓商铺,报案至今真凶难寻

  2016年5月8日不法分子公然于深夜12点15分驾驶扒沟机进入庆余路642号”迈香圆”蛋糕房102室门前区域现场,先行截断入户电源,在拆迁指挥部未通知未协调情况下,强行拆毁104/103/102三间营业用房。5月9日早晨,房主发现后即行向如皋市110报案,110受理后安排如皋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中心派出所出警形成报案记录。9日下午房主包建平去时代大厦二楼向开发区派出所申请进行立案侦查,要求依法查清犯罪嫌疑人及其幕后策划者,并绳之以法,恢复房屋原装.现场口述形成立案记录及签字画押,受理警官回复上午电话联系了拆迁指挥部负责人,调查真相。在多次跟催下,至5月12日上午房主去派出所接警警官口头告知:调查犯罪嫌疑人属“华夏拆迁公司”。

  本案中,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庆余路北工农路西侧拆迁指挥部作为主管部门,征收程序多处违法,打着公益事业拆迁的幌子,管理失责,与犯罪分子嚣张行为难脱干系,为达成深夜偷拆目的,早在5月初即未经房主同意,在合法租期内指挥部私下补偿各租户3-5万元搬出,并将入户道路断开,垃圾封门,使其无法正常经营,为犯罪嫌疑人深夜偷拆提供方便。没有相关部门的纵容默许,相信其也不会如此嚣张。

  个人认为,房屋拆迁部门完全可以与拆迁户合理耐心沟通,在双方达成协议基础上进行阳光搬迁,维护社会稳定。然而指挥部藐视拆迁房屋作为营业用房合法经营10余年的事实,补偿价格远远低于同地段商业用房价格,造成巨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对中标拆迁单位管理不到位,对5.8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公民合法财产理应得到法律保护,犯罪行为人藐视法律尊严,公然深夜破坏公民合法财产,造成巨额损失。情节恶劣,社会危害严重,严重损伤如皋法治社会形象。

  查清本案犯罪行为人并不复杂,案发地点位于博爱医院东侧,庆余路两侧扒沟机进出路口均有治安监控,公安机关已经查清犯罪嫌疑人属于华夏拆迁公司(拆迁中标单位)。然而,犯罪行为人至今仍然逍遥法外,受害公民至今未得到立案或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公安机关作为公民财产的合法机关,依法负有法定权利和义务。相信人民公安为人民,一定能依法伸张正义,早日将犯罪行为人绳之以法,还公民一个公道。公安机关至今顾左右而言他,有不作为嫌疑. 本人将誓死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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