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皋漫谈:让制度规范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助推器”

何艳

早就听说杭州在全国率先推行“车让行人”的交规,并写入《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近日,笔者真实感受了这一最严交规。在非红绿灯路口,行人过马路时,车辆自觉放缓速度,甚至在斑马线前停车,等行人通过再继续前进,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且不论这样“车让行人”的交规是否源于几年前的“70码事件”,仅就结果来看,起码这一做法让人们感受到了交通文明的新风,至少在这样的交通环境中行人能多一份安全感,同样也让世人对“中国式开车”的不良看法有了很大改观。

无独有偶,近日有报道,合肥一街道实行广场舞实名制,接受居民投诉,并就广场文化活动的时间、地点、音量进行了约定,受到广大居民的欢迎,获得网友们的点赞。在为“车让行人”和“广场舞实名制”拍手叫好的同时,我们不禁要想,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已持续推进多年,可谓“久经考验”,我们欣喜地看到城市的文明程度越来越高,城市影响力越来越深远,但一些不文明的陋习依然存在:“禁止吸烟”的标识就在眼前,有的人却视而不见,仍然“吞云吐雾”;眼看红灯就要亮起,有的人仍然“奋不顾身”往前冲;明知车辆不可随意停放,但违停现象仍然“顽强不屈”……如此等等,让人揪心。

文明城市创建离不开全体市民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当文明成为一个人的内在需求,文明就会融入血液;当文明成为一个城市的素养,文明体现的就是这个城市的品格和内涵。从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来看,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小事和细节占了很大比例,譬如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乱抛垃圾、不讲粗话脏话等,这些要求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点滴习惯密切相关。

古人云,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制度和规则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是社会有序运转、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元素。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制度和规则来规范,需要把不文明的陋习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而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同时,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以他律促自律,避免制度和规则成为“稻草人”。我们每一个市民作为城市的细胞,更应自觉执行相关制度和规范,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让文明之花在雉水大地处处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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