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16日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如皋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新民同志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如皋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发展大局,加强工作监督;聚焦民生热点,维护群众利益;立足依法治市,促进公平正义;发挥代表作用,夯实工作基础;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人大常委会2014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迎接新挑战应对新变化、谋划新思路、促进新发展的重要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主动适应新常态,扎实推进转方式,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我市开创全面小康建设新局面、勇当苏中发展领头雁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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