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不出村 矛盾不上交

石庄镇“五老”调解,筑牢基层“第一道防线”——

小事不出村 矛盾不上交

“这块地是我家的,又不是村里的……”近日,石庄镇何正村几户村民的争吵声打破了村里的宁静。原来,一个月前,村里借着农桥重建的机会,把连接的农路也顺势重新规划修建。这原本是件好事儿,可真正着手拓宽路基时,难免会碰到东家的树,西家的地,由此产生了不少矛盾。

面对少数群众的不理解,何正村4组村民小组长吴小梅和民兵营长黄德俊很是无奈,只好找到“五老”调解员刘德华,请他帮忙调解。

“都是邻里乡亲,大家不要争吵伤了和气,坐下来好好商量……”在刘德华个人调解室里,经过刘德华长达6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和连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目前,道路两边的树砍伐了,篱笆清理了,路基已经基本形成。

说来也奇怪,何正村本身有调解委员会。可村民们一遇到想咨询的法律问题或者急需调解的矛盾,都喜欢往刘德华那里跑。刘德华是一名退休教师,在家闲着的时候总喜欢到处“凑热闹”,大伙儿遇到个什么事儿,也喜欢找他帮忙,一来二去,他的话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石庄镇司法所所长周荣岭告诉记者:“在解决一些难度大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分析他们的关系人,就会经常找一些当地的‘五老’人员,他们出面三言两语,就能把问题很快化解掉。”

周荣岭口中的“五老”就是村里的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这些老同志在周围群众中都有着较高的威信,他们退休在家,空闲的时间也很充足,由他们出面调解往往事半功倍。

面对基层调解力量薄弱的情况,今年,石庄镇创新启用“五老”人员参与调解,走出了一条“矛盾不出村”的新路子。为了更好地发挥“五老”在基层调解中的作用,石庄镇尝试设立了一部分以“五老”名字命名的个人调解室,置办了书柜、桌椅等办公用品,更好地方便他们开展调解工作,也解决了“五老”们的后顾之忧。

“个人调解室就是通过个人提供场地,村里提供建设费用,镇司法所提供专业指导,由三方共同建设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相比于村民调解委员会,个人工作室更是把矛盾调解的战线前移,把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实了基层调解力量。”何正村第一书记吴风成介绍说,目前,像家庭纠纷这样的小矛盾,“五老”调解员基本都能解决,而像界址纠纷这样需要村里配合的,则会由村干部协助处理。现在一个月真正要上报至村里的矛盾,一只手都数得过来,基本实现了“矛盾不出村”,而镇调处中心的工作则可以落在了“刀刃”上。

个人矛盾调解室的成立,解决了矛盾有人管的问题,那么,如何把矛盾解决在萌芽,预防在事前呢?对此,石庄镇尝试建起了主题法律驿站,聘用了一批事前调解员。

草张村的留守儿童法律驿站,每逢周末开门。蹦床、桌上足球,各类益智玩具,做作业也有退休教师统一辅导,村里的孩子一有空就喜欢往这里跑。

事前调解员张勤属的日常工作就是辅导孩子作业,进行小的体育活动、法律知识宣讲等。相比于要东奔西走,接触各色人群的事后调解员,像张勤属这样的事前调解员,他们更像是特定人群生活中的导师和朋友。

在周荣岭看来,驿站的目的不是让这些人群去学习某些特定的法律条文,而是通过法治文化氛围的营造,让这些群众通过休闲娱乐的过程,能够接受法律意识,在以后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依法、维权或者是依法行事。

截至目前,石庄镇已建成何正村、杨庄村、塘埠村、张黄港社区、蔡炎村5个调解工作室和凤龙村、草张庄社区、闸口社区、铁篱社区4个法治驿站。事前事后,两组调解员相呼应,相关试点村(社区)的矛盾纠纷明显降低,创新性的做法广受好评。□融媒体记者陈嘉仪

记者感言:

当下,时代发展迅速,观念、利益冲突多发,基层矛盾已日渐成为影响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因素。石庄镇发挥“五老”人员的作用,创新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公民法制驿站的做法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化和多元化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基本实现了矛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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