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直脊梁勇担当

挺直脊梁勇担当

–四论走在前列新使命呼唤党员干部新作风

如皋日报特约评论员

走在南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前列,在南通项目建设和“四个全面”考核中勇争第一,需要大批冲锋陷阵的担当者。什么是“敢于担当”?习近平同志指出:“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这是对担当精神的科学而全面的阐释。

当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我市一些干部对既要干事、又要守规矩的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一些干部在管住了手脚的同时,也懈怠了思想,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屡屡出现。比如,有的单位只注重严管干部,不注重调动干部积极性;还有的领导干部遇事左顾右盼,在改革创新方面,信奉“中间主义”,别出风头、别落后头;有些人专门盯着埋头苦干的人评头品足、求全责备,工作中的“领头羊”往往成为偶尔失误的“替罪羊”。在“多干生非、不干无损”的情况下,一些人感到“与其敢于担当冒风险,不如平平安安混日子”。

事实上,敢啃“硬骨头”、敢蹚“地雷阵”的干部,往往敢闯敢试敢干,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失误或差错。此时,组织上要挺身而出,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鼓励担当者、保护担当者,让他们能挺直腰杆、甩开膀子、迈开步子,披荆斩棘,一路向前。为勇于担当者撑腰,为勇于担当者担当,本身就是一种担当意识的体现。

要建立健全允许失败、宽容犯错的“容错”机制,细化规则,正向激励,给予勇于担当者一定的“试错权”。要宽容失败,把在推进改革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一些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发生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不让干事创业者受委屈、想不开、背包袱。同时,还要主动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特别要真正把敢闯敢试、敢于担当的干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形成担当者上、不担当者让的良好用人导向,真正从机制上让干部放手放胆干事创业。

当然,容错免责必须有清晰的边界,那就是尊重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有规矩意识和程序意识。容错免责绝不是保护那些胡干蛮干、拍脑门决策、拍胸脯执行、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干部,也不是乱作为者的“保护伞”,更不是违法违纪的借口。我们既要惩戒违纪违法的“有心之过”,又要包容改革探索的“无心之失”,在给干部念“紧箍咒”的同时,还要贴上“护身符”。要与担当者共担风险,以宽阔的胸襟和坚定的态度鼓励他们大胆试、放心闯,为他们撑腰壮胆、加油助威、摇旗呐喊,使干部尽心谋事、尽力干事、尽责成事,挺直脊梁勇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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