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讼社区’共建十个月来,我们诉前调解成功六起案件,多起诉讼中案件调解或撤诉结案, 2018年涉诉民事纠纷13起,同比下降了56.6%……” 12月24日上午,听到片区法官陈璇的介绍之后,下原镇花园头村法治讲堂内传出一阵热烈的掌声。
2月28日,磨头法庭率先在所辖的下原镇花园头村启动“无讼社区”共建活动,近一年来,下原镇党委政府、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共建部门携手并肩,各司其职,不仅构筑了党委领导的“无讼社区”推进平台、法院主导的人民调解指导平台、“1+N”对接平台等三个平台,而且在社区形成了小组调解员、片区调解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共建单位联合协调的四级诉前调解网络。此后,7家人民法庭先后在全市14个村居创建“无讼社区”共建点,一批农村常见纠纷在社区层面得以化解,如皋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总数同比下降13.34%,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姜永华书记和如皋市委陈晓东书记对此予以充分肯定。花园头村的成功做法被如皋政法委以现场推进会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并获评江苏省基层治理法治化发展创新实践优秀案例。2019年即将来临,如何巩固2018年的共建成果,进一步提高三级调解员排查、化解常见民事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尽早实现“无讼”的目标,磨头法庭庭长、片区法官陈璇决定到花园头村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夯实共建基础。在业务培训会上,陈璇结合自己多年基层法庭实践经验,从营造气氛、巧用妙语、灵活机动、情理交融、借用外力等几方面向近50名调解员分享了自己对妥善调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几点体会。对如何制作规范的调解协议书,提出了内容要真实、齐全,格式要正确,要合法可行,语言要规范等要求。
针对部分人民调解协议缺乏强制性、确定性、权威性,对协议双方没有约束力,不遵守协议的当事人得不到制裁,遵守协议的当事人利益得不到保障,只能再次提起民事诉讼的现象,陈璇法官还重点介绍了司法确认程序。建议调解员们对于不能当即履行的人民调解协议,可以引导当事人启动司法确认程序,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来调解时不注意方法、细节,有时当事人不理解、不服气。今天听了陈庭长的培训感觉心里有了底,下次再调处纠纷时就有了章法!”培训结束后,花园头村民调主任顾宏元深有感触地说。(通讯员 张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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