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脸”与“猎狐”——一面锦旗背后的故事

1月9日上午,在如皋法院执行局第六接待室,申请执行人万勇(化名)夫妇激动地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员徐向伟的手中。与以往不同的是,这面锦旗的背后揭开的是一个现实版的“变脸”与“猎狐”的故事。

故事还要从2014年10月说起。

万勇在一次帮陈老板送货至如皋长江镇某工地时,由于现场卸货人员少,即上前帮忙卸货。后因操作不慎,万勇被模板倾斜滑动碰撞受伤。

万勇受伤后,经鉴定因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左足足弓结构破坏评定为人损九级伤残。

2015年如皋法院判决陈老板承担赔偿责任,陈不服提起上诉,经审理,二审法院判定万勇在卸货过程中受伤,其被帮工人陈老板应承担60%的赔偿责任,计人民币113767.27元。

后因陈老板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万勇向如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老板的一出“好戏”就此开始上演。

他先是多次拒不配合法院谈话,后私下假意承诺万勇分期给付,骗得万勇到法院申请撤销执行。然而,时隔一年,陈老板依旧分文未付,情知上当的万勇只得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这次陈老板干脆不再照面,一切事宜由其妻代为打理。其妻倒是相当“配合执行”,一边哭诉着对判决的不服,一边巧舌如簧地列举各种无钱给付的理由。

在初步查找无财产线索后,负责本案的执行员徐向伟没有被陈妻的“可怜相”所迷惑。他通过调查发现,陈妻曾经是本院另一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并且该案已经执行到位8万元。抓住这一点,徐向伟与陈妻展开新一轮谈话,撕开了陈老板夫妇无钱赔偿的伪装。

本故事中,陈老板夫妇在其身份是申请执行人时,频频催促法院为其“申张正义”;当其身份突然转变为被执行人时,又处处闪躲逃避执行。在徐向伟的释法教育下,陈老板夫妇无法再抵赖下去,只得乖乖地分两次结清了万勇的赔偿款。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如皋法院执行局 钱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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