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碧水蓝天,如皋法院在行动

2019年1月11日上午8时,如皋法院审判大楼前,警灯闪耀,警车鱼贯而出。

当日,执行局组织27名精干力量,联合本市供电、环保等单位9名人员以及有关媒体记者,组成3个实施小组,分乘6辆警车,伴随着 呼啸的警笛声吹响了如皋法院2019年保卫碧水蓝天执行攻坚的号角。

9时35分,位于如皋市九华镇某家禽养殖场。

该养殖场在蛋鸡养殖过程中,将未经处理的养殖粪便直接排入没有采取防渗措施的蓄粪池中,经检测该蓄粪池中各项指标严重超标,养殖场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故被环保行政机关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4万元。

由于养殖场仍有2万多只存栏蛋鸡,周君副局长协调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指导,将养殖场整改基本到位,养殖场法定代表人保证 将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规范做好各项环保措施,待蛋鸡全部处理完毕后,在环保人员监督下自行停止养殖经营。

9时50分,位于如皋市吴窑镇某家庭农场。

该农场从事生猪养殖生产,其产生的粪污从猪舍流出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北侧约11亩的鱼塘,鱼塘未做防渗处理,取样后经检测 各项指标超标,被环保行政机关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4.8万元。

经现场确认,该户已停止养殖,亦缴纳了环保罚款。供电公司人员协助法院对该户进行了断电,执行人员依法对其电表箱张贴封条 。

10时30分,位于如皋市白蒲镇某养殖公司。

该公司从事生猪养殖,养殖中产生的养殖粪污部分抽排至露天蓄粪池中而未做防渗防雨处理。被环保行政机关责令停止生产,并罚 款2万元。

环保人员协助执行,查看粪便引流分流系统,查看猪舍,现场确认该养殖公司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执行人员叮嘱公司法定代表人,今后仍要注意防范雨天,防止粪便再次外溢污染环境。

10时48分,位于如皋市江安镇某码头。

本案两被执行人共同投资租用码头及生产设备从事碎石生产加工,但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至今未经环保验收,便擅自投入运营。被环保行政机关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3万元。

经现场确认,码头已停止生产加工活动,并已主动缴纳了环保罚款。供电公司人员协助法院对该处进行了断电,执行人员依法对其 电表箱张贴封条。

被执行人于现场缴纳执行费350元。

“近年来,我院按照中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战的决策部署,加强与环保、供电等部门的联动协作,2018年执结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非诉案件43件,彰显了我们‘保卫碧水蓝天,建设美丽家园’的决心和勇气。”如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卫 东如是说。(如皋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钱柳琦 程存存)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雉水网 » 保卫碧水蓝天,如皋法院在行动
分享到: 更多 (0)

新如皋 更专业 更方便

联系我们新闻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