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出首张电动自行车“绿”号牌

“没想到我的电动自行车会安装我市第一张电动车号牌。”看着崭新的车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车主陈先生欣喜地说。日前,《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落地实施,随着新国标电动车登场销售,上牌工作也随之启动。

查验电动自行车脚踏是否符合新国标标准、有无3C标识、电机号及整车编号与合格证是否一致……15日下午,市车管所民警对市民陈先生购买的车辆及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审核登记后,发放了全市第一张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新国标电动车号牌为绿底白字,分为两行。首行“苏F”代表南通,第二行为7位数的字母、号码组合,其中第一位为英文字母,代表具体县(市)区,后6位均为数字。新号牌不仅在外形上做了改变,还新增了防伪标识。

记者发现,新标车电动自行车龙头上贴有显眼的“3C”标志,并安装了能够人力驱动的脚踏,具有明显的非机动车属性。值得一提的是,每辆车都配备了一张A4纸大小的专属合格证。“你们看,合格证上面的二维码用微信一扫,就可以显示车辆的所有信息。电动自行车一车一证,合格证就像车辆的身份证一样。”陈先生拿着合格证,一边用手机扫了扫,一边说。

在城区某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内,记者并没有发现非国标电动车的身影,店内售卖的电动车全部是符合新国标的车型。该电动车专卖店店长张小妹介绍,15日起,所有的非国标电动车都停产下架,而专卖店内只售卖新国标电动车,也是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记者了解到,15日开始,全市电动车销售商不允许销售旧标、非标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到电动车销售店,需要辨别车辆是否符合新国标。“新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带有脚踏功能,此外,车身明显部位贴有3C认证贴纸,合格证会有二维码,消费者用微信扫码,页面会显示相关信息。消费者可以根据这些辨别新标电动车。”市车管所副所长樊雨薇提醒,4月15日之后,消费者如果在电动车销售店购买到旧标、非标车辆,可以拨打12315或者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要求销售商退货或者换货。

樊雨薇介绍,15日起购买的新国标电动车,车主只需要携带车辆、发票、合格证、身份证,就可以去各派出所或者交警中队免费上牌。今年4月14日前购买并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请车主4月30日之前主动到所在村(居)委会或派出所登记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将统一发放临时信息牌(电动三、四轮车不发放信息牌)。对备案登记并悬挂临时信息牌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实行最多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管理。

据了解,因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遍布城乡、基数庞大,涉及群体广、人员多,我市将按照“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严控余量”的原则,对在用不符合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发放临时信息牌,未按规定领取临时信息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将严格依法查处。交警部门提醒,还没有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抓紧时间及时办理。(融媒体记者喻军军 通讯员谢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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