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南通乘火车遇盘查闪烁其词 原是诈骗逃犯

  11月23日讯  随着微信、QQ等通讯工具的普及,不法分子也把它当成了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这两天,南通铁路警方连续抓获两名利用网络社交工具进行诈骗而被公安部上网通缉的逃犯。

  20日晚9点半,南通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火车站广场巡逻时发现一中年男子未携带任何行李,行为可疑,立即上前盘查,发现该男子系如东警方上网通缉的在逃人员。该男子丁某,40岁,2015年6月20日至8月3日间通过微信结识好友李某,随后以女儿看病、房租到期需要用钱等理由先后向李某借款17000元。后者多次讨要未果,后发现丁某欠条中地址不实,且落款姓名为假名。

  22日上午8点多,南通火车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在二楼候车室巡逻时发现一名年轻男子神色慌张,接受盘问时语无伦次,被问及是否带有身份证时回答刚买好车票就丢了。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值班室进行询问,结果在男子携带的包内找到身份证,通过网上比对,男子系浙江舟山警方网上通缉逃犯。今年9月6日,报案人李某某在船员招聘网站上填写简历后,其QQ收到一个名为宁波市某某国际船舶的信息,对方自称是中介公司。双方协商后,对方以需要中介费为由,要求李某某转账6000元。在李某某成功转账后,该QQ便销声匿迹。

  此类网络诈骗案件,骗子的手法并不高明,但为何屡屡得手?归根结底是被害人防范意识淡薄,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铁路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在使用微信、QQ等社交工具时,需提高警惕,如有某企业添加好友,必须求证是否属实;微信好友聊天涉及钱财之时,必须多留心眼。此外,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号、微信号、QQ号等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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