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管办加强招标文件管理

近日,市公管办制定《如皋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全面规范和加强招标文件管理。

《负面清单》主要对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禁用和资质、业绩、奖项、资格审查、评标标准禁用及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等内容,明确12条禁止设置的条款,以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行为,提高招标文件编制的合法性、公正性、严谨性,防止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防止招标文件“量身定做”。

今后,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统一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发现招标文件设有限制、排斥条款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对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记分处理,有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查处。(通讯员袁昌明 严楠 融媒体记者陈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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